Report 编号:2024320100FB00044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就其出租 南京地铁迈皋桥站等站159间商铺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 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 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迈皋桥站等站159间商铺 1 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日 1 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 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 1 坐落位置: 标的位于南京地铁车站,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2 2 有无房产证: 无 2 3 建筑面积(㎡): 5875 52(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详见附件) 2 4 建筑年代: 2010年 2 5 出租用途: 商业 2 6 附属设施: 以实际交付为准,详见附件。 2 7 招租业态: 商业 2 8 其他说明: (1)楼层:南京地铁站厅层或地面一层。 (2)装修程度:详见附件。 (3)目前租赁状态: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详见附件。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 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215 0295(详见附件) 3 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详见附件) 3 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详见附件) 3 4 租赁押金(万元):详见附件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3)标的84-100:5号线南段开通运营的前一日完成商铺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除上述标的以外其他标的: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 (4)标的1-50、标的53-158租期为5年,无免租期;标的51-52自商铺交付计租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无免租期。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标的1-83、标的101-158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首期租金;标的84-100须在商铺交付前7日内缴纳首期租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 (9)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10)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朱女士 联系电话: 025-88055542、025-88055532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51891705 附件 信息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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