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JQ50-W3070)第4包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专项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4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50-W3070三、招标编号:2023-JQ50-W3070四、项目概况: (一)设备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名称 实验对象 设备用途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04 1 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 成人 脱臼、变形、挫伤、术前或术后地应激反应、关节炎、关节病、关节置换术后状态、肌肉损伤、神经根综合症。肌痛、肌硬结病、慢性多发行关节炎、活动性关节病。肌腱炎腱鞘炎、关节痛、肌痉挛、神经根压迫综合症。体制原因慎服止痛药的病人。 见谈判文件 台 2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辽宁省大连市 35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04包35万元; 3.最高限价:04包35万元; 4.本项目第4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1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申领方式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XXXX项目+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文件费,未通过的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文件费,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将文件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 (4)提供谈判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文件费后1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谈判文件,未收到谈判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81108270-301。 特别提示:报名以实际接收到邮件为准,为避免报名资料投递错误,请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024-81108270-305进行确认。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2月6日10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霍彤、易波、黄波、李伟 办公电话:024-81108270-301、024-81108270-305 传 真: 024-81108270-305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干事 办公电话:0411-80841062 移动电话:15724542817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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