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ZB-2024004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段)第三方检测项目;
1.4招标项目地点:闽侯县龙祥岛段,福州市仓山区螺洲堤段、天福堤段、城门堤段、淮安头段、洪塘大桥至橘园洲大桥段、浦上大桥至阳岐水闸段、乌龙江大桥至道庆洲大桥段,天福旱闸、螺城水闸和螺城泵站,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总平面图;
1.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控制价为3569680元,由业主统筹解决;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段)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闽侯县龙祥岛段,福州市仓山区螺洲堤段、天福堤段、城门堤段、淮安头段、洪塘大桥至橘园洲大桥段、浦上大桥至阳岐水闸段、乌龙江大桥至道庆洲大桥段,天福旱闸、螺城水闸和螺城泵站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的所列的检测项目以及原材料试验、混凝土与砂浆试块、混凝土结构体、金属结构、水工建筑物尺寸、钢管等本工程所涉及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清单。
3、本次招标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类别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若有购买招标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zwz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招标人将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若有疑问,在投标截止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传真至招标人。
8、本项目需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第三方检测保证金”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本项目开标室)。
11、投标文件必须由专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6号,邮编:350007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邮编:350002
联系人:郑长平、陈莉莉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浦上支行
帐 号:10006301359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