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东沟村农机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26日 19: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东沟村农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RY2024ZB002-CG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东沟村农机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东沟村农机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拖拉机1台及配套设备(梨、耙、苗床整地机),番茄采摘机2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24年11月之前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到位。(注:车辆生产日期必须为最新生产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0:00时至2024年3月19日11: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单位名称:新疆天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屯河路支行,开户账号:65050110180100001015,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4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三、电子标注意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自行承担因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3.3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4-690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711室
联系方式:1550900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509003292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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