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药代煎药委托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3月04日 14: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药代煎药委托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4-021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药代煎药委托服务
预算金额:2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药代煎药委托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自动续签条件:1)合同执行期内药品无任何质量问题;2)合同执行期间保证药品供货及时,无断货事情发生;3)此次招标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与价格不变,医院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2,560,000.00元;最高限价:1.6元/剂。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张志洋 024-23861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陈雪婷 024-31271656、024-3128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 24-31271656、024-3128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