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SW13C2024FW0013 项目名称: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最高限价:260万元     采购需求:从项目立项开始,提供包括项目的定位、策划,报批报建,全过程设计管理(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监理、勘察测绘检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清单编制、清单审核、跟踪审计、审计等造价服务单位,物业服务管理等单位的招标),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预售许可证等手续及初始登记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至审计结束,暂定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在有效期内。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通过邮箱(anhuisby@163.com)登记报名,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扫描件;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拒收报名资料,报名后请电话联系18155324540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5楼         联系方式:0553-8977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方式:18155324540、17756548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娜、姜超           电话:18155324540、17756548535      4.质疑投诉联系方式:0553-8977617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1.23.pdf芜湖市非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ASW13C2024FW0013项目名称: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采购人: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体商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SW13C2024FW0013项目名称: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项目开发代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60万元最高限价:260万元采购需求:从项目立项开始,提供包括项目的定位、策划,报批报建,全过程设计管理(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监理、勘察测绘检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清单编制、清单审核、跟踪审计、审计等造价服务单位,物业服务管理等单位的招标),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预售许可证等手续及初始登记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至审计结束,暂定24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在有效期内。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通过邮箱(anhuisby@163.com)登记报名,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扫描件;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拒收报名资料,报名后请电话联系18155324540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1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1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5楼联系方式:0553-89776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联系方式:18155324540、177565485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小娜、姜超电话:18155324540、177565485354.质疑投诉联系方式:0553-89776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性质采购服务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以书面形式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纸质响应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至招标公告要求的开标地点。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递交。参与开标人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9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10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至审计结束,暂定24个月。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付款方式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基础服务费及项目代理管理考核费两部分批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条件如下:代理基础服务费为本项目总服务费的70%:项目代理管理考核费为本项目总服务费的30%。1.自乙方工作团队派驻之日起,于每季度末的25日之前定期支付委托管理服务费给乙方。计算公式为:中标委托管理服务费用×70%÷对应工程分期的开发周期(暂按24个月计算)。2.剩余30%合同价款作为项目代理管理考核费,根据招标人评价表的结果,支付剩余服务费用。支付节点:①前期工作配合度,在办理完正式施工许可证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②设计工作配合度,取得图审合格证及消防专篇审查意见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③工程建设管理,完成综合验收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④造价管理,项目办理完决算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⑤团队专业度,完成综合验收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服务评价及扣除费用表详见采购需求说明:12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13最后报价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递交后,需保持电话畅通,在收到磋商小组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14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5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现场开标,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现场开标,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6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形式17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18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18绿色采购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19特别说明记证书。负责人、经营者。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备注备注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2.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及等级职业资格从事相关经历(简历)五、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工种要求(条件)人数备注********************合计六、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序号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设备产权性质)七、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差异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23…注: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2.本表填写时,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为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据实填写。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八、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服务地点正偏离/负偏离2付款方式正偏离/负偏离34…备注: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九、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证明①(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单位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函致:(代理机构全称)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为本项目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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