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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9513008、15320596462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花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3﹞1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三教镇、板桥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整治渠道共计16.19km,其中直流渠清淤3.28km、改建管道9.81km,长坡提灌渠整治2.25km,长坡等6座提灌站扬水管改建0.85km;涉及小型建筑物共计36处,其中检查井4处,控制闸阀4处,泄水阀9处,排水阀9处,泵房改造5处,重建提灌泵站1处,新建提灌泵站1处,提水前池1处,调节池2处。灌区信息化建设建设内容:水位流量监测系统5套,视频监控系统12处,土壤墒情监测系统2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79.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81.48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花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 | 代理机构: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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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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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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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9378278 | 联系电话: | 023-49513008、1532059646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川区花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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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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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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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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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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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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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1328211050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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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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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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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202900090897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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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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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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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010104002392300000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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