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招租标的 参考面积 (㎡) 状态 招租期限(年) 挂牌价格 (元 / 月)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4 5# 楼一层 105 号商铺 101 43 空置 3-5 4,290 00 5,000 00 已装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均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 租赁期内租金逐年递增5%,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3 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气体、化学物等,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4 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安置小区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5 承租方涉及专项经营的,须具有相关的资质。 6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水、电、网络、电话等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以及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方或相关部门自行承担。 7 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以及办公用品等出租方配套资产应负责保管,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 商铺交付时间:详见租赁合同。 9 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10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电话:0771-2856762。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结算,装修免租期一个月,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 交易所 官网( www gxcq com cn )及第四产权(www dscq com)为本 交易所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 六 条 交易所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通过 交易所 或第四产权 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 各意向方 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 意向方 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 七 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 八 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 九 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 十 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 一 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二 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 三 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四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 五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六 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 七 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 八 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 十九 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 一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 二 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 三 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 ‘交易成功’是指: 一、 公告期满, 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 二、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 三、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 四 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 五 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 六 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 七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 八 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风险提示 略 打印 导出 标的名称 GXCQJY24-46-14君华锦云5#楼一层105号商铺 项目编码 DSCQ202442241178157 挂牌价格 4,290 元/月 价格说明 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23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29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新邕路 198 号君华锦云 18 间空置商铺。 出租用途:结合项目周围商业定位和居民的生活需求,招租对象包含时尚、文化、休闲、购物、办公、餐饮等商业业态。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安置小区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租期:拟出租期限为 3-5 年,免租期为一个月。 商铺的物业管理由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乙方须服从物业管理,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及公摊水电费用。 权属为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由广西顶蛳山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招租标的 参考面积 (㎡) 状态 招租期限(年) 挂牌价格 (元 / 月)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2# 楼地下一层 B101 号商铺 112 89 空置 3-5 4,166 00 5,000 00 毛坯 2 2# 楼地下一层 B102 号商铺 90 11 空置 3-5 3,487 00 5,000 00 毛坯 3 2# 楼地下一层 B103 号商铺 60 84 空置 3-5 2,355 00 5,000 00 毛坯 4 2# 楼地下一层 B105 号商铺 49 53 空置 3-5 1,717 00 5,000 00 毛坯 5 2# 楼地下一层 B106 号商铺 39 67 空置 3-5 1,535 00 5,000 00 毛坯 6 2# 楼一层 101 号商铺 120 33 空置 3-5 2,166 00 5,000 00 毛坯 7 2# 楼一层 102 号商铺 109 42 空置 3-5 1,970 00 5,000 00 毛坯 8 2# 楼一层 103 号商铺 74 71 空置 3-5 1,479 00 5,000 00 毛坯 9 2 号楼一层 106 号商铺 179 8 空置 3-5 3,236 00 5,000 00 毛坯 10 4# 楼地下一层 B101 商铺 49 69 空置 3-5 1,565 00 5,000 00 毛坯 11 4# 楼地下一层 B102 商铺 86 6 空置 3-5 2,728 00 5,000 00 毛坯 12 5# 楼一层 101 号商铺 98 20 空置 3-5 4,331 00 5,000 00 毛坯 13 5# 楼一层 102 号商铺 80 72 空置 3-5 3,560 00 5,000 00 毛坯 14 5# 楼一层 105 号商铺 101 43 空置 3-5 4,290 00 5,000 00 已装修 15 5# 楼一层 106 号商铺 118 92 空置 3-5 4,602 00 5,000 00 毛坯 16 6# 楼一层 102 号商铺 103 09 空置 3-5 3,990 00 5,000 00 毛坯 17 6# 楼一层 107 号商铺 83 29 空置 3-5 3,673 00 5,000 00 毛坯 18 6# 楼一层 108 号商铺 69 81 空置 3-5 3,079 00 5,000 00 毛坯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 、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 、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标的信息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招租标的 参考面积 (㎡) 状态 招租期限(年) 挂牌价格 (元 / 月)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4 5# 楼一层 105 号商铺 101 43 空置 3-5 4,290 00 5,000 00 已装修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4,290 元/月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按成交首月月租金的2倍金额缴纳。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于5日内结清租赁期内有关费用及办结交房手续的,出租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不含约定扣除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如承租方不按照时间规定结清租赁期内有关费用及办结交房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拒不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当期租金的2倍为标准向承租方收取房屋占用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铺面状况确认书; 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铺面状况确认书;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报名材料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均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 租赁期内租金逐年递增5%,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3 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气体、化学物等,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4 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安置小区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5 承租方涉及专项经营的,须具有相关的资质。 6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水、电、网络、电话等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以及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方或相关部门自行承担。 7 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以及办公用品等出租方配套资产应负责保管,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 商铺交付时间:详见租赁合同。 9 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10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电话:0771-2856762。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结算,装修免租期一个月,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 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2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8113001013900137793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铺面状况确认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77158373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8907715522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 二 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 三 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 ‘交易成功’是指: 一、 公告期满, 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 二、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 三、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 四 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 五 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 六 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 七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 八 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风险提示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铺面状况确认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租赁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铺面状况确认书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租赁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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